近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加强有机产品监管工作暨宣贯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建立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联动机制,各级质监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建立有机产品认证区域化监管体系,制订年度监督计划,认真加以落实。对辖区内的有机认证获证产品要进行拉网式检查,覆盖面要求达到100%;各市州质监局要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证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做好对获证企业、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产品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认证标志标识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会议还要求认证机构加强自律,严把质量关,严格遵守有机产品认证各项制度、规范和标准,要严格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大力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对认证质量屡屡出现问题的审核人员要及时清理出认证队伍。企业要确保质量安全底线,切实肩负起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不使用违禁物品,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各获证企业要严格按照实施规则进行标志的管理和加贴,不超范围加贴认证标志。要大力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的正面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会议对四川省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做了具体安排,宣贯了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成都市质监局、广元质监局认证工作负责人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企业做了交流发言。

  来自成都市质监局、德阳质监局、广元质监局、绵阳质监局等认证工作负责人,在川开展工作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部分有机产品获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